這教義是可傳的嗎?I
向伊斯蘭及向其它信仰傳教
1.我們必須清楚知道本書討論目的,才能正確回答這道問題。我們在談基督教向伊斯蘭的接觸,因此問題是:我們能從基督教的聖三一神論入手,向穆斯林傳福音嗎?
2.我假設有志向穆斯林宣教的讀者都研讀過基督教教義,最少明白聖三一神論與道成肉身;因為在穆斯林歷史上,這兩項基督教教義為穆斯林攻擊最烈,不知道這點的話,就實在太無知了。
因此,本章不會花篇幅重述這兩項教義歷代以來的發展。
3.要回答本章問題,首先要指出的是,福音宣講要作得專門,不要空泛。就是說,要宣講啟示、而非哲學。讓我闡釋一下:
4.雖然新約聖經無論在給教會的書信,或以猶太人和外邦人為對象的書信裡,都沒有列明聖三一神教義,我們都知道這教義是教會對聖經的理解。這是事實。這裡顯示出,第一,聖經本身驅使我們思考聖三一神奧秘問題。無論在人心或自然界裡,或在天上地下,都沒甚麼能讓我們想到一位三位一體的神,這問題就只源於聖經。
5.當然,早在我們的主降世以前,不同宗教都曾出現三神論,舉例說,印度教的婆羅門、毗濕奴與濕婆神;巴比倫人的三神有「天地海」、「日月星」;埃及人有奧西里斯(Osiris)、伊西斯(Isis)與荷洛斯(Horus)三神;羅馬人有朱庇特(Jupiter)、朱諾(Juno)、密涅瓦(Minerva)。然而只要稍微了解一下,就知道這不過是三個的組合,而非五個、十個。然而,基督教神學裡的「三一」,意思是三位一體。這是基督教會獨有的語言,是聖經驅使我們作的思考。
6.我要提醒你,教會對聖三一神的理解,乃完全扎根於聖經。我們得謹記,聖三一神論是信徒的信心工作,是人接受基督為他們的主後,掙扎著要釐清信仰的成果。信徒當時的目的,並非為要發展出一套傳福音給非基督徒的方法,這只是為了認信。所有信條─哪怕是後來分離教會的信條─是為了表達所領受、所相信的。
7.然而我們都知道,許多人用這些信條護教。只要讀一下Abelard或Raymond Lull的作品,就知道人如何將基督真理變成智性前提,以折服愛真理之人。
8.聖經迫使我們面對聖三一論奧秘,若你認同這說法,也就得承認,教會所領受、相信的三一論,不可能是哲理的、數學上的、或抽象理論,循這方向討論只會徒勞無功。誠然,若要以 哲學論數證明能彰顯自己的神不會是數學意義上的一位神,這是可能的,但這種討論並無助於傳講教會所信的神。教會應該專講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神,祂在聖子裡彰顯自己。
9.值得一提的是,使徒信經裡並沒有甚麼哲學名詞。尼西亞信經有「形」這個字,當中也許帶有哲學含義也許不。此外還有「位格」一詞,討論聖三一神論的時候可引起不少麻煩。但可以肯定的是,首次用「位格」這詞兒的時候,這是個神學名詞,不是哲學名詞,所蘊含意思亦不等同希臘文prosopon,指面具與臉面。
10.那時候的偉大神學家試著找出人類表達,以形容聖三一神那難以理解的奧祕。我們憑信心讀經,可見新約聖經以三種不同方法形容神,箇中分別是如此明顯,以致我們必須承認父不同於子,聖靈既非父亦非子,然而新約聖經裡的神仍是真實、獨一的永活神。
11.新約聖經作者竟沒一位曾試圖解釋這奧祕,這真的有點奇怪。但另一方面,信徒似乎很接受三一神論,就像接受神存在一樣理所當然。這點很重要,因為人往往在這奧祕上挑戰我們的主。
12.這裡的重點是,後來當教會不得不為其信仰發明清晰的形容詞,卻發覺這實在是人的言語難以形容的。明顯地「形」這個詞兒很不貼切,讓人有笨重的感覺。「角色」(person,神學中譯「位格」)這個字當時用於劇場,指面具、與演員的角色(劇場用語今天仍保留這個詞兒)。古時候,常常由一人分飾多角,將這個詞用在神學上,就是說,神(演員自己)只有一位,要演的角色卻有三。然而這引出一個問題,舞台上的所謂角色,是由某個真際(一個人)扮演的;然而在神學上,一個「位格」本身已是一個真際,不能與其他位格混淆。正如阿他那修信經說:「其位不紊,其體不分」。
13.今天我們所理解的人格 (person) ,這詞兒也不很貼切,甚至意思相反的。今天我們以「人格」分別個體,換言之,現代用語的危機不在於使「其位紊」,乃在於使「其體分」,就是說,可能導致三神論。
14.無論我們喜歡與否,總不能用哲學方法讀神學,因為基督教神學乃在啟示之下,以此為框架。哲學是人的追尋,往往與神學爭競,甚至與之反對。哲學往往成為神話,但神學卻是永久不變 的真理(留意前者用成為這動詞,相對於後者的是)。哲學是研究現象,旨在作整體理解;如果我們以現象(自然)為研究對象,視為「整體」,那麼自然就成為啟示之源。Aligarh大學創辦人Si Sayed Ahmed就認為,即物窮理就是先知,這是許多人都有的能力;這是視真理為邏輯理解。可見就自旨在理解、傳遞啟示的哲學,這都是屬世的,無論如何也走不出屬世的框框,所以往往會成為神話。
15.這類哲學自然生出異端,變成虛假的教義和信仰。首先,哲學讓人以為是要考究神的本性,而啟示則著重神與我們的關係。第二,哲學容易做成某種形式的形態論(modalism),這種錯誤概念從早期教會的時候就開始有了,就是說,神本身是不可知的,但為了某些原因,祂啟示自己而成為三「位格」。回說「位格/角色」這個詞兒,劇場裡的演員並不能分身,但為著劇情需要,戴上不同面具分飾三角;觀眾看戲的時候知道那是三個角色,同時又知道三個角色背後是一個體,事實上是一個人。
16.這異端,無論是從前西伯流士(Sabellius)所說的版本,或是士萊馬赫(Schleiermacher)所更聰明地和更巧妙地說的現代版本,都是拜偶像。因為人與之交往的「位格」並非神,而只是某種形式的現象,有別於真神。所有形態論都基於兩難:宗教動力驅使人從經文裡看到神之三位,然而理性卻迫使他將之承認為簡單的一;人的哲學就是融合兩者的努力,理性無可避免沖掉了信仰,宗教成為拜偶像。
17.我要說的是,開始的時候,信經的用語是要表達象徵、而非哲學含義。當基督教神學家開始以希臘哲學語言論述,困惑就來了。若你想知道伊斯蘭如何將道成肉身與聖三一神論帶上更高的哲學思想層次,可參考Sweetman博士的著作《伊斯蘭與基督教神學》(Islam and Christian Theology) (卷1,2部份,262頁及後),裏面引述Al Ghazzali與基督徒的爭論,就明白這種哲學論述,與信經裡面那簡單、象徵的語言相距多遠,與新約聖經的思想又相距多遠。
18.基督徒神學家與穆斯林作智性(Aqlaqil-Moqul,理智、理智活動,及其活動的客體;或作理性,理性思考者,並思考對象,參《伊斯蘭與基督教神學》卷1,2部份)、或其他哲學概論爭論時,這與新約聖經毫無關係;他們並非以神學家的角度來談,也非以哲學家的角度來談。聖三一神論絕非哲學家能構想出來的,除非他本身信基督教會所傳講的聖三一神。
19.本章開始時我強調,我們現有的聖三一神論全源於聖經,是要突出這事實的獨特之處,這可不是普遍的、空泛的。若我們接受「除安拉以外別無真主」這信條,我們大可以對這位真主的性情作哲學討論;然而聖經不許人這樣做。聖經說:「獨一真神:聖父、聖子、聖靈是主。」早期教會信經裡,很可能寫道:「基督是主」,或「基督已復活」。無論如何,意思是一樣的。信經表達的意思是,人領受啟示,並非要作哲學研究,而是要接受、相信,並順服。哲學是要從整體生命的可理解性、解決神性的問題,而啟示則要被造物與他自顯的主建立正確關係,就是與獨一的神:聖父、聖子、聖靈建立關係。
20.因此,與非基督徒作哲學爭論、或討論信經裡所謂的哲學用語,企圖藉此使聖三一神論變得合理或可信,是絕對無助於傳講聖三一神論的。事實上這是有害的,會使人誤入思想歧途。
21.我們來看另一點。從很早的時候開始,已有人試著以古蘭經為本傳講聖三一神論,有的甚至說,穆罕默德一定聽過教會真正教導,他在古蘭經裡大力鞭撻的並非真正基督教教義,而是當時某種異端。有的話,從古蘭經記述基督幾個名字看來,穆罕默德應相信基督的神聖,也相信聖三一神論。換言之,古蘭經在某程度上見證了福音真理。
22.可見有些老一輩的護教忠堅分子,真以為能用這種方法傳聖三一神論。他們對聖經都存著律法主義,相信逐字逐句的默示。你若相信逐字默示,就很容易將經卷作者其人與其言分開,認為書中所寫完全來自神,與人無關。然後完全忽略作者,自己隨意詮釋。所以,他們不再說保羅或彼得的意思是…云云,而是作為解經人覺得神想他們說甚麼。人若習慣了這樣處理經文,也會用同樣方法處理其他宗教的經典。
我們絕對不應以這種方法處理古蘭經,無論是在處理聖三 一神論、或別的基督教教義。我來說說原因。
23.首先,宣教士無論對聖經有何看法,都不能接受上述經典處理方法。這方法背後含義是,詮釋者認真地以穆罕默德和古蘭經為啟示工具。無論你對穆罕默德有何看法,無可否認穆罕默德並不接受任何質疑、動搖安拉絕對、不變、數學上「惟一」的地位。將穆罕默德的話扭曲至一個地步,甚至使意思完全相反,實在不道德,也很失見證。更糟糕的是,這無疑間接承認除了聖經之外,有別的啟示源頭。換言之,用古蘭經傳講聖三一神論,無疑是破壞了教會對聖三一神論信仰根基的文獻。
24.這可是千真萬確,理由有二:
(a)聖經說,聖靈來,要照管基督所有事,使用之,以帶我們進入一切真理,定世界的罪。因此,要非聖經說錯了,要非我們不能使用古蘭經以證教義,除非你以為古蘭經是「屬基督的」一件事。你自己想一想。
(b)從古蘭經的字詞、文法爭辯,最多僅是討論三一神的可能性。而且這樣做的話,其實就是否定了普世教會按著新約聖經教導所接納、宣認的,就是經文所彰顯、獨特的聖三一神。
且舉例說明。若有人以Jules Verne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