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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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ert Carter
聖經的默示有多種形式
莉塔-桑德斯(Lita Sanders)(https://creation.com/lita-sanders),羅伯特-卡特(Robert Carter)(https://creation.com/dr-robert-carter)
2019年9月10日

大多數福音派基督徒會說聖經是「默示」出來。然而,如果我們從表面上看,大多數人都難以解釋,更不用為聖經是神默示而辨護了。許多基督徒只是模糊地知道我們是如何從最初的紙莎草和羊皮紙卷軸和信件,到現在周日携帶到教會的皮革定裝的文件集。
直到如今,這不是一個大問題。但是隨着互聯網懷疑論的興起,任何人都可以複製一份 「100個聖經錯誤」的清單,用來攻擊他們毫無戒心卻是善意的基督徒「朋友」。因此,普遍基督徒需要更多的預備來捍衛自己的信仰。好消息是,默示這個教義是容易解釋,只要稍加努力,你就可以自信地相信這個重要的想法,並當被呼召與不信者和懷疑者分享你的信仰時,輕鬆地去辨護,以對抗他們的毫無根據的說法。
默示的定義
在我們的信仰宣言(Statement of Faith)(https://creation.com/what-we-believe)中,創造國際事工 (Creation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肯定了聖經的無謬誤 :
「聖經的66卷書是神的書面的話語。聖經是神聖的默示,自始至終都是無謬誤的。它的論據在於所有聖經原稿(original autographs)中都是事實。它是最高的權威,不僅在所有的信仰和行為問題上,而且在一切教導方面。其權威不限於精神、宗教或救贖的主題,還包括在歷史和科學等領域。」
此與芝加哥聖經無謬誤宣言(The Chicago Statement of Biblical Inerrancy)(https://creation.com/the-bible-and-hermeneutics)密切相關。但是,如果我們要理解「默示」的含義,我們需要問幾個問題。
原稿的定義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聖經原稿」的意思。這是指一本書或一封信 的第一份副本。對於有些書本來說,識别原本手稿是很簡單的。羅馬書的親筆信是保羅(羅馬書1:1)口述給一名叫德丟(Tertius) 的人(羅馬書16:22)所寫的信,然後由一名叫非比(Phoebe)的女人(羅馬書16:1-2)帶到羅馬。因書卷的歷史很清晰,所以大部份新約全書的署名可簡易解釋。没有長時間的編纂過程;以致我們可以確定作者和書卷的寫作時間。
但是,像箴言怎麼樣呢?由多位作者以匿名的方式,隨着時間的推移,集結文本而編纂的。許多舊約書卷同樣是隨著時間將過去的資料滙編而成的(如列王紀和歷代志)。即使我們不能確定成書的年代,但是也知道有親筆署名,當時將默示文本保存下來並且傳遞給我們,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聖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