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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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io Alexis Portella
伊斯蘭可以改革嗎
馬里奧•阿曆克西斯•波特拉(MARIO ALEXIS PORTELLA)(HTTPS://WWW.FAITHFREEDOM.ORG/AUTHOR/REV-MARIO-ALEXIS-PORTELLA/)
拜登政府一直在推動與改革的穆斯林合作,以打擊伊斯蘭激進主義。正如全體解放基金會(LibForAll Foundation)主席兼首席執行官C•霍蘭德•泰勒(C. Holland Taylor)幾年前曾說過,當下的困境是伊斯蘭主義意識形態,這是另一種極權主義。
例如,我們可以在加沙地帶看到這一點,那裡穆斯林根本不可能反對哈馬斯組織(Hamas)(伊斯蘭抵抗運動)。反對哈馬斯組織的人會被殺死。另一個例子是巴基斯坦,在那裡,溫和派很容易發現自殺式炸彈襲擊者出現在他們的宗教學校(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madrasah),在週五的禱告會中,殺死那些譴責塔利班和其他有同樣思想類的聖戰分子的伊瑪目。
那麼,西方如何能夠協助推動伊斯蘭的改革呢?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了解穆斯林屬於哪種意識形態是很重要的。
穆斯林不同的種類
阿雅安•希爾西•阿里(Ayaan Hirsi Ali)(https://www.britannica.com/biography/Ayaan-Hirsi-Ali)是來自索馬里的前穆斯林,寫有《異教徒:為什麼伊斯蘭現在需要改革》(Infidel: Why Islam Needs a Reformation Now),將穆斯林分為(https://foreignpolicy.com/2015/11/09/islam-is-a-religion-of-violence-ayaan-hirsi-ali-debate-islamic-state/)以下不同群體:
第一個群體是最有問題的—原教旨主義者,他們預想建立一個基於伊斯蘭宗教法律—伊斯蘭教法 (sharia)—的政權。他們主張建立一個與七世紀原始版本基本或完全沒有改變的伊斯蘭,並將此作為他們自己信仰的一種要求,他們也把這種要求強加給其他每個人。她將他們歸類為「麥地那穆斯林」,因為他們認為強制推行伊斯蘭教法是他們的宗教義務,效仿先知穆罕默德於公元622年在麥地那定居時的做法。
他們利用穆斯林同胞對伊斯蘭教法的尊重,將其作為優先於民法的神聖法典。只有在他們奠定了這個基礎之後,他們才有能力說服他們的新兵參加聖戰。
第二個群體—是穆斯林世界的絕大多數—由忠實於核心教義和虔誠崇拜的穆斯林組成,他們不傾向於對非穆斯林實施暴力,甚至對非穆斯林採取容忍態度。希爾西稱這個群體為「麥加穆斯林」。
最根本的問題是,大多數愛好和平、遵奉法律的穆斯林不願意承認—更不用說駁斥—他們自己的宗教經文中有(對非穆斯林)行使不寬容和暴力行為的神學依據。
最近,隨著伊斯蘭恐怖主義的興起,伊斯蘭內部出現了第三個群體—穆斯林改革派,或者用希爾西的話說,「改造穆斯林」(modifying Muslims)。
這些穆斯林提倡政教分離。盡管有些人是叛教者,比如希爾西,但大多數持不同意見者是信士,其中的教 士已經意識到,如果追隨這一宗教的人不至被聲討要陷入無休止的政治暴力迴圈,那麼他們的宗教就必須改變。
麥地那穆斯林和改革派這兩個少數群體中,哪一個能贏得麥加(穆斯林)多數派的支持,將決定伊斯蘭的未來以及全世界與穆斯林的關係。這就是為什麼關注「暴力極端主義」就是去關注這種反映出更為深刻的意識形態流行病的徵兆,其根源在於伊斯蘭教義。
改革伊斯蘭的現實
有人可能會說,原教旨主義者和其他伊斯蘭主義者可能會錯誤地為自己的立場辯護。說了這麼多,如何採納伊斯蘭法律(伊斯蘭教法),尤其鑒於遜尼派和什葉派分裂的情況下,對於誰為伊斯蘭代言,人們還是處於困惑之中。然而,物質和文化聖戰者援引他們的法律信條為其聖戰辯護的方式,使人確認伊斯蘭文本認可他們的恣意妄為的舉動:
【記得】當時,你們求援於你們的主,他就答應了你們:「我要陸續降下一千天神去援助你們。…我要把恐怖投在不信道的人的心中。故你們當斬他們的首級,斷他們的指頭。這是因為他們違抗真主及其使者。誰違抗真主及其使者,真主就嚴懲誰。」—古蘭經8:9,12—13
美國前人權事務助理國務卿、副國家安全顧問伊里亞德•艾布拉姆斯(Elliot Abrams)在他的書《現實主義與民主:阿拉伯之春之後的美國對外政策》(Realism and Democracy: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after the Arab Spring)中指出:
「美國總統【或教會領袖】的說法是『伊斯蘭是一個和平的宗教』,這句話永遠不會有任何影響,這些說法也不應該有任何影響:美國政客【或教會人士】憑什麼來定義任何宗教—更不用說他或她沒有實踐過【更不用說研究過】的宗教了—的真正意義?說服穆斯林接受一個堅決尊重人權和政治民主並且拒絕極端主義和暴力的伊斯蘭是至關重要的—但只有穆斯林才能與其他穆斯林進行這場辯論,希望能贏得這場辯論。」
最終還是取決於先知
正如在我的書《伊斯蘭:和平的宗教?—違反天賦人權和西方的掩飾真相》(Islam: Religion of Peace? – The Violation of Natural Rights and Western Cover-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