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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義:殺戮的許可證
伊斯蘭教義:殺戮的許可證
由於該宗教明確闡述的規則與西方規範及憲法相悖,西方政府卻拒絕正視此問題,因而辜負了其公民。

·古德曼(Shari Goodman)( https://www.americanthinker.com/author/shari_goodman/ )
2026年6月25日
根據政治伊斯蘭研究中心( https://www.cspipublishing.com/statistical/tears_of_jihhad.html )的資料,自1,400年前伊斯蘭登上世界舞台以來—當時一位出生於麥加、名叫穆罕默德的文盲阿拉伯人,自稱是真主(他稱之為「安拉」)所派遣的使者,旨在傳播安拉的教誨—約有2.7億人以伊斯蘭和安拉之名遭到屠殺。(其中包括約1.2億非洲人、8,000萬印度教徒、6,000萬基督徒及1,000萬佛教徒。)
直到不久之前,西方人對伊斯蘭及其信徒尚不熟悉。然而,自從美國國會通過1965年《美國移民與國籍法》以來,美國的大門便向那些價值觀與規範恰恰與構成美國立國根基的猶太—基督教原則背道而馳(這一點在美國的《憲法》中已有明文規定)的第三世界、非西方人口敞開。
與其他任何指定宗教不同,伊斯蘭不僅命令其信徒將伊斯蘭傳播至全球,更要求建立一個全球性的伊斯蘭哈里發國,在該國中,除伊斯蘭外,其他任何宗教皆不得凌駕其上。它明確命令信徒殺戮不信道者,直到全地都歸於真主(古蘭經9:5「當禁月逝去的時候,你們在哪裡發現 以物配主者,就在那裡殺戮他們,俘虜他們,圍攻他們,在各個要隘偵候他們。如果他們悔過自新,謹守拜功,完納天課,你們就放走他們。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
當穆斯林面對上述經文時,往往會提出異議,並辯稱該經文僅適用於戰時情境。然而,雖然有些人確實如此相信,但他們同樣可能援引「塔基亞(taqiyya)」(即為推廣伊斯蘭而說謊的權利)來辯解。
從《旅人依歸》(The Reliance of the Traveler)( https://seekerofthesacred.wordpress.com/wp-content/uploads/2009/08/reliance_of_the_traveller.pdf )(第746頁 — 8.2)的篇章中,我們得知:雖然在能達成目的時說真話是恰當的,但在無法說真話的情況下,說謊同樣是恰當的:
言語是達成目標的手段。若透過說真話或說謊皆能達成值得稱許的目標,則不得透過說謊來達成,因為沒有必要這麼做。當只能透過說謊而無法透過說真話來達成此類目標時,若達成該目標是被允許的(註:即說謊的目的是為了繞過某個阻止自己做某件被允許之事的人),則說謊是被允許的;若該目標是義務性的,則說謊是義務性的…在所有情況下,使用會給人誤導印象的言辭,在宗教上都屬於謹慎之舉…
此外,穆斯林並未向公眾說明伊斯蘭具有二元性。伊斯蘭將世界劃分為「達爾·伊斯蘭」(Dar Al Islam,即「伊斯蘭之家」,所有穆斯林居住之地)與「達爾·哈爾布」(Dar Al Harb,即「戰爭之家」,所有非穆斯林居住之地)。
伊斯蘭教法(Sharia)的規定不適用於「戰爭之家」中的非信徒。因此,沒錯,雖然伊斯蘭禁止殺害穆斯林 ,卻不禁止殺害非穆斯林。此外,伊斯蘭與「達爾·哈爾布」處於永無止境的戰爭狀態,直到世上除安拉外別無他神,且所有其他宗教都必須從地球上被徹底清除為止。(「與他們交戰,直到不再有叛亂,且一切宗教都僅歸於安拉。安拉絕無媲美者。」 (易司哈格:324))( https://archive.org/details/TheLifeOfMohammedGuillaume )
由於穆罕默德在麥加吸引少數追隨者,他便逃往麥地那,並透過掠奪鄰近村莊、強姦婦女,以及將俘虜奴役(而非處死)而成為軍閥。在麥地那期間,他娶了一名名為阿伊莎的六歲女童為妻,並在她僅九歲時便與之圓房。由此可見,在將穆罕默德視為「完美之人」的伊斯蘭國家中,戀童癖與童婚是普遍存在且受到鼓勵的行為。
為了吸引追隨者,穆罕默德宣稱所有被俘的女性奴隸皆屬戰利品,任由俘虜者隨心所欲地對待。這意味著,在伊斯蘭教法(沙里亞)的框架下,強姦非穆斯林婦女是合法的,而非犯罪行為。性剝削是穆罕默德教義及古蘭經賦予穆斯林的一項權利。
這正是自穆斯林被引進英國以來,有二十五萬名英國少女和婦女被確認為穆斯林誘拐團伙強姦受害者的原因:
《強姦團伙調查報告》( https://t.co/EuKgGWBRhS )

( https://x.com/RupertLowe10/status/2066873370239537189/ )
當面對英國執法機關時,他們往往聲稱對英國法律一無所知,並重申根據伊斯蘭教法,強姦非穆斯林是被允許的:

( https://x.com/WHLeavitt/status/2069804725906587983 )
為了加碼誘惑,穆罕默德承諾那些以殉道 者身份死去的人(此稱謂授予那些為伊斯蘭而死的人),將被迎入天堂(樂園),在那裡有七十二位美麗的年輕處女會滿足他們的一切歡愉與慾望。為伊斯蘭而死即是獲得至高無上的榮耀,這正是為何每一起恐怖主義行為之前,都會響起「安拉更大(Allahu Akbar)!」(我們的真主更大!)的戰吼。
鮮少有美國人讀過古蘭經,或是閱讀過由埃及開羅主要遜尼派學府—阿茲哈爾大學—所編纂的《旅人依歸》(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eliance_of_the_Traveller )中闡述的伊斯蘭教法譯本,該書是經神聖化處理的英語版伊斯蘭教法。然而,自「9·11」事件後,大量穆斯林如指數級般湧入美國;清真寺數量激增,如今已超過3,000座,散佈於各城市景觀之中;在某些美國城市,一天五次都能聽見伊斯蘭的祈禱召喚聲—美國人正逐漸意識到,伊斯蘭不僅對美國的憲政共和國構成威脅, 更危及美國自身的安全與安寧。
顯然,古蘭經與其他任何宗教教義不同,它賦予穆斯林殺害、殘害、強姦及掠奪非穆斯林的許可。每個美國人都必須問的是:為何伊斯蘭尚未被指定為對美國每個人都構成威脅的外國政治運動?那些遵循某部經文—該經文允許並鼓勵他們以伊斯蘭之名殺人—從而獲得殺人許可的人,構成了來自內部存亡性的威脅,其威脅程度遠遠超過來自外部的威脅。
每個國家的職責與首要任務,都必須是維護其公民的安全與安寧。因此,特朗普政府務必採取行動應對這項威脅:將伊斯蘭重新指定為外國恐怖組織,關閉所有清真寺,並將「穆斯林兄弟會」及其眾多前線組織(如美國伊斯蘭關係委員會)列為恐怖組織,在美國境內予以取缔。
美國乃至每個人的生命,都取決於此!

圖片由人工智能生成。
莎莉·古德曼(教育碩士)是一位政治活動家,也是「為美國而行動」地方分會的創始人之一,同時也是一位演說家;她的政治評論曾刊載於《美國思想家》、《以色列國家新聞》、《世界網日報》等刊物。
這篇文章翻譯自Shari Goodman的在線文章「The Tenets Of Islam: License To Kill」
https://www.americanthinker.com/articles/2026/06/the-tenets-of-islam-license-to-kill/